推广得乐省形象——大象友好型的目的地

14:00 | 26/10/2022 Print
得乐省10家旅游企业和纪念品经营单位共同签署了杜绝买卖象牙及大象制品的承诺书;鼓励游客不购买象牙及大象制品;努力推广得乐省是大象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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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得乐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和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同越南科学与技术联合会自然教育中心联合举行了“旅游企业携手推广得乐省形象——大象友好型目的地”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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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了解了与象牙有关的法律规定,野生动物检查与管理工作,得乐省对涉象牙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方案,以及对经营单位的建议等信息。各家旅游服务经营单位共同讨论关于企业在提高大象保护、打击与象牙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认识的作用。

越南自然教育中心副主任阮氏芳容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各家旅游企业将是使得乐省向着绿色旅游和大象乃至野生动物友好型旅游的方向发展的积极大使。

借此机会,得乐省10家旅游企业和纪念品经营单位共同签署了杜绝买卖象牙及大象制品的承诺书;鼓励游客不购买象牙及大象制品;努力推广得乐省是大象友好型旅游目的地的形象。

越南及国际各项法律规定对各种大象给予保护。象牙制品非法推广、储存、销售和运输等行为都被严格处理。得乐省应为提升旅游企业在宣传、预防涉象牙违法犯罪行为和努力实现大象友好型旅游等方面的认识制定长期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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