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捍卫国家对东海主权事业中需要国际社会更有力的支持

16:52 | 10/12/2019

越南在捍卫国家对东海主权事业中需要国际社会更有力的发声和支持。这是政策、法律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律师黄玉交博士近日在河内举行的第11次东海国际研讨会上所发表的意见。

政策、法律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律师黄玉交博士。(图:越南之声)

越南在捍卫国家对东海主权事业中需要国际社会更有力的发声和支持。这是政策、法律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律师黄玉交博士近日在河内举行的第11次东海国际研讨会上所发表的意见。

记者:请问,从法律研究专家的角度,您对东盟和中国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约束力和《东海行为准则》的前景有何看法?

黄玉交:我们都知道《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东盟和中国签署了多年的行为宣言。但是,可以看到,从文本角度看,这只是一个宣言,具有象征性,表达一致的想法,但法律约束力不强。最初是双方签署的,但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可以说,《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目前实际上已被打破,而中国正在违反该宣言。《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明确规定了行为准则,即不能在东海进行军事化,侵占实体,以及不能采取使局势复杂化的行动。但回顾这些年来,非常明显,中国是单方面和主动违反《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规定的国家。

从国际威望、国际地位和政治责任的角度看,中国正在损害自己的形象,不尊重自己的承诺。国际舆论需要知道这一点。

目前,东盟和中国正在谈判《东海行为准则》。如果《东海行为准则》得到签署的话,那么其法律价值也更高。因此,为了使各国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必须要求中国签署《东海行为准则》。但实际上,近年来,《东海行为准则》的谈判遇到了很多困难。中国似乎在强迫各国,东海沿海各国只能与中国合作,不能让外国参与进来。实际上讲,这是完全无理的。因为东海是开放的海域,是太平洋-印度洋国际交流的海上通道,通过东海运输的货物为每年5万亿美元。那么中国为何想限制东海沿海各国之间的关系。这是非常荒谬的,完全不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航行与飞越自由,以便货物流通。

记者:东海国际研讨会经过十年成功举办,其对国际社会对东海的认识有何影响?

黄玉交:我认为,10年来能够成功举办这个研讨会是非常好的,我们要更多举办。与中国相比,在海洋岛屿主权宣传方面,可以说在国际上越南的宣传仍然有限。我高度评价外交学院举办类似会议。

国际友人来参会,这是专家学者和政策制定者交流的机会,让国际友人更加了解越南对东海的外交路线,更好地了解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尤其是在越南海域违反联合国海洋法。这非常好,但我认为,仅仅召开研讨会是不够的,要举办更多论坛。

不仅为专家学者举办论坛,我们还要就与越南海域有关的问题举办更加深入的圆桌讨论会。此外,不仅向国际宣传,而且还要让越南人民了解局势的复杂性和严重性。

记者:您对国际社会对东海问题的关注有何评价?

黄玉交:我认为,近年来,国际社会十分关注东海问题,尤其是中国在越南海域的所做所为。我们知道,中国海洋地质八号调查船进入越南海域后,美国、澳大利亚、印度和欧盟国家等多国政府立即做出了反应。这表明,高度重视国际法以及有责任感的国家都强烈反对中国的行为,谴责侵略并在越南海域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国际媒体也及时进行了报道。国际专家都对东海问题发表意见表明国际社会十分关注这个问题。

同时,我们要强有力采取具体行动,让国际社会更加了解越南。我认为,第一个决心就是东盟各国团结的政治决心。第二,要有善意。当然,我们有善意,东盟国家也有善意,但主要必须来自中国。他们要遵守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才能成功推进《东海行为准则》谈判。目前,中方明确表示尊重国际法,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我们也期待东盟在东海问题上团结一致。东海的共识原则非常重要。为了东盟和中国在东海问题上的谈判取得成功,东盟国家要更加团结和齐心。

记者:谢谢您!

(据越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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