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19个国家达成疫苗护照认证协议
截至2022年4月7日,越南已同日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白俄罗斯、柬埔寨、菲律宾、巴勒斯坦、马尔代夫、新西兰、斯里兰卡、埃及、土耳其、新加坡、圣卢西亚、韩国、伊朗和马来西亚等19个国家达成疫苗护照互认协议。
获得“疫苗护照”的条件
根据卫生部信息技术局的发布信息,截至目前,签发“疫苗护照”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已接种新冠疫苗、正确申报信息并由疫苗接种机构录入疫苗接种系统、经国家人口数据库正确验证信息的人,将获得“疫苗护照”,而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
越南与17个国家达成互认疫苗护照协议
从与越南达成互认疫苗协议的17个国家的疫苗护照持有者进入越南时可采取与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本地人相同的医疗措施。疫苗护照用于证明个人的疫苗接种和治愈史,不能代替护照、签证、旅行证、通行证、居留证、常住证明、免签证明等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
“疫苗护照”试点——富国岛迎接近千名国际游客
1月17日,据坚江省旅游厅的信息,在一个多月落实第一阶段试点“疫苗护照”旅游模式至今,富国岛接待来自韩国、泰国、老挝、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的近千名游客。其中,乘坐私人飞机到富国岛的国际游客有四个旅游团。
云屯机场迎接持有'疫苗护照'的第四批旅客
23日,广宁省云屯国际机场按照试点迎接持有“疫苗护照”游客计划,继续迎接从法国至越南,承载301名持有“疫苗护照”旅客的航班。这是云屯机场按照该计划迎接的第四个航班。
首趟试行“疫苗护照”航班已安全降落广宁省云屯国际机场
9月4日下午,广宁省云屯国际机场迎来来自日本的首趟试行“疫苗护照”的航班。航班上的所有乘客均已完成第二次剂新冠疫苗接种,并将接受为期七天的集中医学隔离措施。
越南将尽早颁布“疫苗护照”机制 促进贸易和投资发展
3月31日,政府总理阮春福主持召开政府3月份例行会议,对3月份和前3月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评价,同时对全国部分地方、地区和区域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机制、政策提出意见。